关于株洲市城区居民天燃气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调查公示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株洲市城区居民天燃气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实施单位: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3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8670039189

三、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黄河北路1318号大汉惠普软件(湖南)信息产业园16栋403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传真:0731-22023088  e-mail397040162@qq.com

四、拟实施决策事项概况

株洲市燃气企业近两年由于上游天然气采购成本连续上涨,下游销售价格不能及时有效疏导,导致国有资产严重亏损,并且株洲市城市燃气企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供气设备设施已处于老化集中期,面对国家日益高度重视天然气安全的大环境,需要燃气企业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设备维护等的资金投入。近两年高额亏损已导致燃气企业难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更难以根据城市规划同步发展。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明确的定价区域为单位,当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上下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及以上,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因此,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文件精神,现拟对株洲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即由现行的居民销售价格2.802元/方,调整0.16元/方,调整后价格为2.962元/方。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决策事项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决策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关群众及单位意见。

4、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实施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拟实施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对拟实施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4、对拟实施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项目实施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